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院中层干部另行通知,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非在编人员由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组织考核)。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员工(含校内调动岗位者)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工作部门、单位提供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鉴定意见,供现单位考核时参考;
2、进校未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下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以及各部门、单位待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所在部门、单位须在《考核结果汇总表》内注明未参加考核原因。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单位在考核时,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员工比例不得超过15%(计算基数不含中层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
4、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者。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管理工作,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院年度考核的人员,学院将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1、教职员工个人要对照所聘岗位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教学科研人员、政治辅导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2、各部门、单位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基础上,对被考核者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各部门、单位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个人考核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年度考核汇总表》报组织人事部(行健楼318),个人考核表仅须交纸质稿,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rs@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单位、部门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
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职工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工资晋升的依据。各部门、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17年度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
联系人:王舟,联系电话:81112527
附件:1. 2017年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
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