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NGLISH
公告会议
最新公告
每周会议
返回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会议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9-10-23   来源:监察办公室

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效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进“清廉工大”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在2017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决定再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及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总结完善、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总要求,针对廉政风险点与防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主题教育检视中发现的新问题,结合清廉浙江和清廉校园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重新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风险岗位,针对梳理出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岗位,研究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防控制度,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提高干部和相关岗位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全覆盖及长效机制。 

    二、 方法步骤 

    (一)廉政风险排查阶段 

    1.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党政班子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思想动员并启动开展此项工作。 

    2.各单位(部门)在2017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对照主题教育中发现的问题,从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和相关重要制度入手,仔细分析权力运行过程及边界,认真审定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岗位工作职责,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排查重点为:存在哪些廉政风险点、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 

    3.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查找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分析风险岗位在思想道德、履行岗位职责、行使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和外部环境诱惑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 

    (二)制定防控措施阶段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各类风险点内容,有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不同的防控措施,如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围绕学习教育、岗位职责、制度执行、自律要求等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单位(部门)管理的重要事项存在的廉政风险,单位(部门)应当认真梳理权力运行,研究具体的防控措施,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等。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并上报相关材料,于118日前报监察办公室(行健楼320室),电子稿报  jcb@zzjc.edu.cn,联系人:蔡杭锋,联系电话:81112735。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把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2.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单位(部门)要确定重点,突出抓好人、财、物、招投标、公共资源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单位(部门)要着力强化监督,定期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根据自查、检查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上一条:关于11月1日、2日全院停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书记有约•共话之江”(第四十期)活动的通知



返回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