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终考评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学院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客观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评对象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安排
|
部门(单位)
|
考评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
各二级学院
|
填报战略性指标、标志性指标和特色指标完成情况。
|
2019年12月26日之前
|
|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
填报过程性指标完成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之前
|
|
审核或填报相关战略性指标和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科研部、计划财务部、创新创业学院、体育军训部等)。
|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考评数据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中的目标管理模块填报。
2.申报年度工作突破奖和年度工作鼓励奖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请填写《2019年度工作突破奖申报表》(见附件2)和《2019年度工作鼓励奖申报表》(见附件3)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
3.各二级学院特色指标、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过程性指标需现场述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服务评价由监察办公室具体实施。
5.考评工作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蒋昂委 902516
监察办公室 蔡杭锋 902735
工会 吉小丽 902529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附件2:2019年度工作突破奖申报表
附件3:2019年度工作鼓励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