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直房发[2003]2号、省直房发[2001]1号、[2006]23号文件精神, 我校2016年度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工作开始启动。
本次补贴办理范围:
1.未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读研的在职教职工;
2.未办理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职务职称需高于配偶且住房面积未达标的;
3.已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后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补贴的教职工;
4.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读研且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实物分房的教职工。
请上述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于2016年10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将申请表(附件下载或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处网站下载)及相关资料交杭州校园管理部(杭州校园行健楼117室)。申请表请按须知(见附件)要求填写。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7313741。
面积标准:一般教职工、初级职称: 70平方米;科级、中级职称:80平方米;处级、副高职称:90平方米;厅级、正高职称:120平方米。
温馨提示:请各位教职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件只用于住房补贴办理”
附件: 1. 《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填写须知
2.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
3. 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
4. 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批地建房中批建份额证明
5. 单身具结书
6. 涉及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人员情况证明
7. 住 房 补 贴 借 款 协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