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直房发 [2003]2号、省直房发[2001]1、[2006]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及部分退休教职工办理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的住房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位教职工仔细核对住房情况、职务职称、工作时间、房改工龄、房改教龄等相关信息。发现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综合保障部:0571-87313741
组织人事部:0575-81112527
监察办公室:0575-81112735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