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单位(部门)自(推)荐,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投票,现将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学生公寓安全文明楼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计划财务部、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体育军训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
二、2016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海军 王海根 方红升 付东升 吕科阳 朱 龙 刘细老
许顺安 李春辉 吴 伟 汪勇军 宋 仪 陈佳丽 陈斌豪
金 泽 金 硕 郑江波 俞 春 顾慧红 徐 乐 徐丽仙
章陈超 童竹萱 曾秀娟 蓝 刚 楼建明 潘 芳
推荐丁海军、吕科阳、许顺安、吴 伟、楼建明五位同志为校级先进个人。
三、2016年度安全文明楼
早湖园4号楼、11号楼、群贤2号楼。
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与保卫部联系。联系电话:81112543 地址:专家楼1楼保卫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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