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精神,现将2016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中层干部考核另行通知,后勤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员工(含校内调动岗位者)由原工作部门(单位)写本年度的工作表现鉴定意见,供现单位考核时参考;
2、进校未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下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以及各部门(单位)待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所在部门(单位)须在《考核结果汇总表》内注明未参加考核原因。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单位)在考核时,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员工比例不得超过15% (计算基数不含中层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受党内或行政处分未满一年或尚在察看考察期内者;
3、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
4、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者。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院年度考核的人员,学院将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1、教职员工个人要对照所聘岗位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教学科研人员、政治辅导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2、各部门(单位)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基础上,对被考核者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各部门(单位)请于2017年1月5日前将个人考核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年度考核汇总表》报组织人事部(行健楼318),个人考核表仅须交纸质稿,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rs@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考核汇总表”。
教职员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职工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工资晋升的依据。各部门(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16年度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
联系人:赵卓,联系电话:0575-81112527
附件:1. 2016年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政管理、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
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