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会《关于评选浙江工业大学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和学院工会《关于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工会组织评选,学院党委同意,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院级先进个人12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琛杰、王海江、冯静、何喜玲、李春娜、沈国斐、陈伟杰、郑德均、赵智慧、骆崇、傅志瑜、谢乔昕
推荐校级先进个人4名(按得票情况排名):
何喜玲、陈伟杰、沈国斐、冯静
公示期自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5日
监察办公室:行健楼320,电话:902735
工会办公室:行健楼322,电话:9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