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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09-08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10号)(附件1)精神,2015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先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由教务部邀约专家,于10月下旬通过现场会评组织验收。

    二、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应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3)及相关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五份),于1015日前交教务部。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联系人:罗雯慧,电话:0575-81112765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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