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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2017-11-24   来源:学校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群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文件安排,现计划在全院师生中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求宣讲工作覆盖全体师生,于201712月底前完成。

二、宣讲团成员

1.党群部门负责人、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思政部负责人;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

3.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三、宣讲形式

(一)全体教师层面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通过专门召开教师大会对全体教师进行宣讲。

(二)全体学生层面

1.本学期思政理论课安排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面向2016级、2017级全体学生进行授课。

2.各二级学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

(三)全体党员层面

各师生党支部(含离退休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面向支部全体党员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师生党员再学习、再提高。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也可以邀请学院分管领导宣讲。

四、组织要求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抓好。

2.宣讲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人事部和学工部协同推进。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宣讲工作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3.利用好校园网、专题网站、校报、广播台、微信、微博、论坛、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做好学院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舆论氛围。

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1130日(周四)下班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xqb@zjc.zjut.edu.cn。联系人:赵越,电话:902768

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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