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新)教职工住宅建设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2〕57号)及2017年4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报学院同意,于近日启动2017年4月24日后学院新引进的5名优秀人才“之江嘉苑”住房申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公示期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下午3:00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3:00前向组织人事部、综合保障部、监察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
组织人事部:胡爱武 0575-81112527
综合保障部:曾继优 0575-81112771
监察办公室:蔡杭锋 0575-81112735
附件:“之江嘉苑”申购人员(引进的优秀人才)及计分排序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