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纪委及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重要节点,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时期。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防线,切实做到:
1.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4.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8.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11.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2.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
“两节”期间,学院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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