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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绍兴市纪委《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微考学”活动的通知》

2017-12-26   来源:监察办公室

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清廉绍兴”建设,中共绍兴市纪委2016年创造性地推出了“微考学”微信公众平台,活动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对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和教育,考学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微考学”活动推出以来,已累计开展4期,参考人数超过23万。 

    当前,第五期“微考学”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根据绍兴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微考学”活动的通知》(附件1)精神,绍兴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各学校(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好本次“微考学”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订阅公众号,认真参与考学。“微考学”微信平台中的“传统模式”答题情况将作为各学校(单位)党风廉政教育成果的重要依据。 

    请各二级党总支、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积极订阅公众号,认真参与考学(微考学订阅、操作流程图详见附件2)。请各部门、单位在1231日前将 “微考学”活动参与情况(附件3发送至监察办邮箱jcb@zjc.zjut.edu.cn

    联系人:蔡杭锋,联系电话:81112735

    附件: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微考学”活动的通知 

           2. “微考学”订阅、操作流程图

           3. “微考学”活动参与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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