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45号)精神,“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本科高校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力度,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现就做好相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访学导师与推荐名额
(一)接受访学导师。
访问学者: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和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导师。
(二)推荐名额。
学院访问学者人选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推荐,学院根据推荐情况统筹选派后报省教育厅。
三、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见附件1),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2017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要进行结业考核,并将委托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做好年度访问学者的申请推荐工作,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四、申请及时间要求
请部门(单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见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4)纸质版各一式2份、电子版1份于2018年6月1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如推荐人数2人以上,请排序推荐。
联系人:王舟,电话:0575–81112527 E–mail:187361808@qq.com
相关附件也可以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或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下载。
附件:1.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
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4.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