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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制订2023年度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27   来源:教务部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建设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3号),现组织2023年度立项的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订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发挥示范领跑作用。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成为全省的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确保通过专业建设点验收时的专业认证。

2.持续提升专业水平。相关二级学院、专业建设点要以《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紧盯制约专业建设“上水平”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3.强化专业建设统筹。在充分利用好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的统筹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强化专业的课程、教材、教改项目、实践平台等项目的顶层设计和重点培育。

二、材料报送程序

1. 专业负责人填报

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于10月16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根据4年建设期限(2023-2026)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附件2)。

2.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请于10月18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实施方案》纸质版(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教务部(行健楼319)。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3.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教务部审核后,将组织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论证专家评审会,相关专业需现场汇报建设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一流专业建设按确定的方案实施,学院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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