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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通知

2022-06-13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申报项目类型

(一)示范课程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 2 个学期或 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校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须在申报书封面注明学校推荐排序。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 1 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 2 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申报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数量均为1项。机关部门可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的数量均不超过1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2年7月1日前,请将《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和相关材料电子稿送教务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5-8111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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