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遵照绍兴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三二号防控工作指令,落实好每天不少于20%比例师生核酸抽检规定。现将校内常态化师生核酸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学生按不少于20%比例检检,教职工按需参加检测。
二、检测时间
自6月6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工作日限时12:30—14:30。非工作日暂停。
三、检测地点
学院体育馆二楼。
四、其它事项
请参加检测的师生员工带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保持现场秩序。48小时内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师生请勿参与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部门大力配合,做好人员组织、现场秩序维护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核酸检测频次比例以及持续时间视上级防控政策调整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