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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2022-02-21   来源:组织人事部

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保障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加强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部门(单位)应将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作为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严肃对待,依规执行。专职专任教师应按照学院及所在单位要求按时参加教学、科研、党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实行周考勤,非教学科研人员实行坐班制度,实行日考勤。

2. 各部门(单位)须每日对所在部门(单位)坐班教职工进行考勤。坐班教职工早上8:15前须到达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及擅离工作岗位。不能到校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严格执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请销假制度》。

3. 二级学院(部)对专任教师每周至少考勤一次。专任教师按学院教学安排规定的时间来院授课(含辅导、答疑、实验),并参加学院及所在单位规定时间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临时通知的会议或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需要调停课的,遵照教务部的相关规定履行手续。

4. 考勤实行月报送制度,各部门(单位)应于每月3号(遇节假日顺延)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考勤表》(见附件),通过OA系统“考勤管理-考勤填报”上报。组织人事部将每学期进行考勤情况汇总,对发生逾期未上报的部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5. 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坐班制度(聘任在教学科研岗的双肩挑干部以管理工作为主,可兼顾教学科研工作)。学院中层干部不能到校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请销假制度》。在工作时间离岗外出出差、开会、培训、调研、考察等,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报学院分管领导(联系领导)同意后送组织人事部备案,各部门、单位副职须报部门正职同意后送组织人事部备案。(通过:钉钉-之江办公-中层干部离校报备审批报送)

6.学院将加强考勤巡查工作,如发现部门(单位)弄虚作假,将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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