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经研究决定,我院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10月1日(周四)至10月8日(周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9月27日(周日)补10月8日(第2周周四)的课;10月10日(周六)补10月7日(第2周周三)的课。
需调课、补课的教师,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一条:关于对校园非机动车辆集中清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符合教学类副教授部分业绩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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