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推荐范围。全市范围内在科技工作与创新创业中涌现出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认定标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道德学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基础研究类,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工作中作出重要的创新性成就或突出贡献;
2.工程技术类,在工程技术、工业生产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农业科学类,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和生态环境安全;
4.医疗卫生类,在医疗卫生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一)推荐名额
各区、县(市)推荐3-4名候选人;市级学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在绍高校科协、市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历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再作为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对象。
(二)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各区、县(市)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科协和市级学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市直在绍高校科协、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区、县(市)推荐人员(含区、县(市)在绍高校科协推荐人员)须经区、县(市)委人才办、人社局、科协等三家单位会商后由区、县(市)科协统一上报;市级学会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学会会员或本学科的青年科技人员;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市直在绍高校科协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
2.个人自荐。凡个人具有重大发明创造,科技成果显著的,由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的,可自荐申报。自荐申报者的推荐专家应与被推荐人属于相同学科领域,且至少一人与被推荐人在不同单位任职。
三、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是青年科技英才认定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业绩贡献,要求客观、真实。主要包括近5年来以被推荐人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授权、科技奖励、人才团队、创新服务、成果产品、标准制定等方面成果,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和证明材料。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应附有关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相关单位财务章。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推荐材料包括:
1.《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附件1);
2.《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业绩申报表》(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一套,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认定程序
绍兴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协共同设立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认定委员会,全面负责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与认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委人才办领导和市科协主要领导共同担任,主办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学科专家组组长和若干市科协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学科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科专家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学科专家组组成人员由认定办公室推荐,报认定委员会主任审定。
(一)资格审查。由认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正式推荐人选,报认定委员会主任审定。
(二)专业评价。认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学科专家组具体负责专业性综合评价,并按照认定名额的1.5倍左右确定终评候选人。
(三)终评认定。认定委员会主任召集终评会议,由认定委员会委员对终评候选人进行评议和票决。
票决结果按得票数顺序排名,取前十名为2020年度绍兴市青年科技英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办单位公布。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并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替补。入选人员享受《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中市青年科技英才有关政策待遇,相关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五、其它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9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部(行健楼3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eyanbu@zzjc.edu.cn,由科研部统一报送至柯桥区科协。相关表格可在绍兴科协网(http://sxkx.sx.gov.cn/)下载。
科研部联系人:王灵恒,联系电话:0575-81112536
柯桥区科协联系人:朱仲燕,联系电话:0575-84135971
绍兴市科协联系人:潘露丹,联系电话:0575-8800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