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绍兴市第五批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市宣干〔2020〕29号)精神,现对启动第五批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鼓励创新、同行公认、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在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本次考核评审将产生20个左右第五批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其中对第四批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进行考核认定,考核优秀的团队(占总量的30%左右),列入第五批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名单,按政策规定给予每个创新团队10万元奖励、10万元资助。同时,新申报评选一批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占总量的70%左右),按政策规定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资助。
二、考评程序
市级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人才办牵头推进,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考核评选工作。
1.实行带头人申报制。文化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绍兴市第五批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申报表》等申报材料,并及时提交依托单位。
2.学院对文化创新团队进行自评。
3.各地宣传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初评。
4.市委宣传部组建专家组进行考评。
5.建议名单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公示后,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考核评选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申报绍兴市第五批重点文化创新团队,认真做好第四批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的自评工作,认真总结梳理考评材料,其中考评申报表和工作总结(新申报团队不用提供)一式5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套,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文化创新团队考评材料由部门、单位统一于8月21日前报组织人事部,不按时报送考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舟,电话18457523100,邮箱187361808@qq.com,学院办公室(宣传部)联系人朱丹杨,电话:15757172081 ,邮箱:673873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