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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柯桥区司法部门共建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15-06-02   来源:文 人文学院,图 组织与宣传部

  529上午,学院与柯桥区司法部门共建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浙工大之江学院工作站”揭牌仪式在绍兴校园举行。柯桥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何小华,学院院长计建炳出席仪式并讲话,学院副院长王薇,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人民法院副院长何熙彦、司法局局长胡斌钦出席签约仪式。柯桥区法院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沈海晓,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何家鸣,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人文学院班子成员以及法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计建炳介绍了之江学院以及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才不仅要熟悉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而且要懂得国情、民情,具有分析、判断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仅靠课堂和书本是不够的,需要在实践中锤炼。他强调,学院正在大力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成立,将有效缩小课堂与社会的距离,为法学专业学生走出课堂、接触实际案例、提升实务能力提供更多的机会。院地合作的深入开展,必将对学院法学专业的“双师型”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产生重要而深远影响。

  何小华代表区委、区政府简要介绍了柯桥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区司法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司法工作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和空前广阔的舞台。同时,柯桥区司法部门的实务能力在全省位于前列,司法资源丰富,为法学专业院地合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何小华对之江学院的办学以及人才培养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基地的成立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不仅有利于法学专业的建设,而且将有力推动柯桥区司法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

  仪式上,王薇代表学院分别与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签署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与胡斌钦局长共同为“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浙工大之江学院工作站”揭牌。“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浙工大之江学院工作站”是经柯桥区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区内第一家以大学师生为主体的工作站,业务上接受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根据要求,工作站今后将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制度及实务理论研究,法律援助咨询及案件办理,推行法律诊所式教育等工作,推动法律援助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王薇代表学院签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揭牌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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